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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解读

2024年04月29日来源:收藏(0人气)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云政发〔2024〕7号,以下简称《政策措施》)。为方便各级各部门、经营主体、社会公众更好理解政策,及时发挥政策效应,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本刊邀请省发展改革委对《政策措施》进行解读。

出台背景

2012年以来,省政府坚持每年制定出台推动经济稳增长或稳进提质等政策措施。尤其是2023年,省政府制定实施了推动经济稳进提质25条、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20条、恢复和扩大消费30条等系列政策措施,在培育经营主体、发展壮大“三大经济”、推进重点产业发展、释放内需潜力、推进新型城镇化、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强化民生保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经济发展保持稳中向好态势,迈稳了“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第一步。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我省实现“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承上启下之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意义重大。省政府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围绕守底线、稳支撑、增动力、上台阶的总体思路,聚焦重点领域、重大问题和关键环节,在广泛收集资料、深入开展调研、多方听取意见并学习借鉴兄弟省份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今年的《政策措施》。

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共提出7个方面28条政策措施:

一是加快推动产业提质增效。提出支持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加快现代设施农业和林下经济发展、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支持推动科技创新赋能、提高能源保障能力、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8条政策措施。

二是持续扩大有效投资。提出高质量推动项目谋划建设、积极扩大民间投资、全力抓好产业投资3条政策措施。

三是不断激发消费潜力。提出持续扩大文旅消费、培育壮大新型消费、提振大宗商品消费3条政策措施。

四是争创一流营商环境推动经营主体提质增量。提出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强化经营主体培育、持续开展减税降费、支持中小企业扩大市场份额4条政策措施。

五是提高金融服务质效。提出拓展云南省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应用、强化企业信贷融资服务、优化外贸金融服务3条政策措施。

六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出支持沿边产业园区建设、加快中老铁路沿线开发、大力发展口岸经济3条政策措施。

七是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提出全力保障就业稳定、推进以人为中心的新型城镇化、扎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增加优质教育医疗和养老服务供给4条政策措施。

主要特点

一是立足于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拓展发展的厚度。准确把握云南发展的比较优势,着力推动资源优势等向经济发展优势转变。

重点产业发展方面,对招商引资到位资金5000万元以上产业项目,按照实际外来投资到位资金的0.5‰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万元;围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把现代设施农业和林下经济发展作为重要方面,对符合条件的现代设施农业经营主体予以奖补,对新增设施农业贷款给予贴息;鼓励社会资本流转林地经营权发展林下经济,允许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单位利用不超过40%的国家储备林贷款资金实施林下经济项目。

发挥能源优势方面,从全产业链角度综合考虑企业度电增加值、能耗强度、亩均产值等,对产业链关键环节、重点企业,在用能、用地上给予倾斜支持,实现优电优用;提出加快可再生能源项目建档立卡和绿证申请核发,推进绿证在零碳园区建设、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能耗调控等方面的应用。

发挥文旅优势方面,围绕云南丰富的文旅资源,提出用“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文旅品牌统领整合云南自然风光、民族风情、历史文化、特产美食等得天独厚的文旅资源,丰富“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场景化、生活化、体验型、参与型旅游产品供给;实施旅游服务创优提质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第二个百日行动,推出一批旅游休闲街区、金牌旅游村,助推文旅消费。

二是牵住当前经济工作的“牛鼻子”,加大转型的力度。牢牢把握实现经济发展质的有效提升与量的合理增长的目标,着力推动调结构、促转型、增动力。

产业延链补链方面,提出用好6亿元省级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灯塔工厂培育等,推动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提速办理重大产业项目核准(备案)、能评手续。

推动科技创新赋能方面,提出制定科技赋能经济转型升级行动计划,推动优势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增强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

项目谋划建设方面,提出研究制定高质量做好项目工作的指导意见2.0版,持续加大产业投资和民间投资力度,巩固投资项目结构优化调整成果;推动省、州(市)、县(市、区)三级项目协调机制常态化高效运转,落实项目要素保障,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工业用地保障方面,提出采用多种方式灵活供地,鼓励以依法回收、转让、合作开发等方式盘活闲置土地;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三是力求用好改革办法、开放路径,延展工作的深度。十分注重用好改革办法、开放路径推动工作,向内发力、挖掘潜力、释放活力。

改革方面,结合我省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实际,提出不断健全“源网荷储”电价体系,研究出台新型储能价格政策;提出推进财政涉企资金政策应上尽上融信服平台,推动贷款贴息政策在平台上逐步实现免申即享。围绕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延续实施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的政策。

开放方面,聚焦辐射中心建设和口岸经济发展,提出支持昆明、曲靖2个承接产业转移园区和磨憨、河口、瑞丽3个沿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围绕发挥中老铁路“黄金线路”效应,提出支持中老铁路产运贸一体化发展,对在省内铁路货运场站集结和分拨、经中老铁路发送和到达的跨境货物运输予以补助。

四是着力推动发展成果更加可感可及,彰显民生的温度。坚持兜牢兜准兜实民生底线,聚焦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问题,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群众。

就业方面,提出对10类重点群体申请不超过3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按规定予以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加快建立跨区域、常态化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

新型城镇化方面,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统筹省级财政奖补资金3.5亿元和一定规模的省预算内投资,支持城乡绿化美化。

住房保障方面,安排省级财政资金6亿元,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持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优惠力度,支持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又提又贷”住房公积金、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

优质公共服务供给方面,围绕职业教育和合作办学,提出推动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省内高校引进世界一流教育资源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等;围绕优质医疗服务供给,提出在保障公益性前提下鼓励特需医疗发展,提升医疗服务多元化供给水平;针对“一老一小”问题,提出分类提供普惠托育服务,深入实施惠老阳光工程,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等。

落实考虑

一是细化兑现指南,确保直达快享。逐条梳理《政策措施》中的涉企惠民重点政策,细化政策享受主体、办理流程、具体标准等,尽快向社会公布,尽早发挥效益。

二是加强跟踪督导,推动落地见效。坚持省、州(市)、县(市、区)三级联动,持续深化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加强督促指导,及时跟踪掌握落实情况,确保取得实效。

三是强化政策评估,发挥政策效应。及时分析政策落地的卡点堵点和经济运行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跟踪评估,做好政策优化与预研储备,持续提供优质政策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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