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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推动落实 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企服〔 2023〕215 号)

2023年10月30日来源:收藏(0人气)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及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要求 ,推 动《 云南省 促进 残疾人 就业 三年 行动实 施方 案(2022-2024 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落实见效,切实做好我省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现将《关于推动落实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张杨电 话:0871-63518307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 年 10 月 13 日


推动落实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促进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推进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根据《云南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组织开展全省民营企业助力残疾人就业活动。引导鼓励民营企业开发适合残疾人的新就业岗位和渠道,联合残疾人联合会等相关部门,加强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和雇主培训,将助残就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或编制专项社会责任报告。建立健全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重要工作动态收集分析,定期收集掌握工作进展和阶段成效,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工作措施


(一)组织全省民营企业助力残疾人就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鼓励引导全省民营企业积极吸纳残疾人就业,动员促进省级以上小型微型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积极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招聘残疾人专项活动。


(二)对接新就业形态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组织对接一批国内头部平台、电商、快递、乡村休闲旅游、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等新就业形态,采取“互联网+”就业、居家就业、社区就业、灵活就业等形式,每年开发一批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对在平台就业创业的残疾人减免加盟、增值服务等费用,给予宣传推广、派单倾斜、免费培训等帮扶。


(三)加强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和雇主培训,发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引导作用。加强对全省民营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残疾人自主创业的指导,提供联系劳动项目,落实政策,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和雇主培训等服务。加强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技能培训,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以残疾人职业能力评估结果为依据,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发面向残疾人的就业创业培训项目,分类开展精准培训。同时,落实将助残就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或编制专项社会责任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州(市)工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完善、落实、宣传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各项政策,精准掌握并按照规定共享残疾人就业状况和需求信息,促进和帮扶民营企业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


(二)服务援助、精准帮扶。全省各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平台等服务机构要根据残疾人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残疾人的就业需求,及时为残疾人上门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实行“一对一”“面对面”的精准就业帮扶。对有就业意愿的,提供个性化的职业指导,开展技能测评和职业规划,制定具体可行的求职计划,主动为其提供职业介绍。对有培训意愿的,依托就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特色培训活动,集中为有技能需求的贫困残疾人进行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三)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各州(市)工信部门要加强与人社、残联部门协同联动、信息沟通,用好吸纳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措施,及时掌握用人单位需求,按照残疾人特点,针对性拓展就业通道。开展就业主体公益活动,引导省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积极对接残疾人需求,开发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帮助残疾人就近就便实现就业增收。继续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对残疾大学生给予更多的关爱,促进其就业创业。


(四)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各州(市)工信部门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工业园区、创业创新基地的作用,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加强对《云南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宣贯,宣传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引导企业积极吸收残疾人就业,引导残疾人就业创业,扩大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法规的知晓度,提高社会各界对残疾人就业能力和潜力的认知,营造残疾人自强和促进残疾人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督促落实,定期报送。各州(市)工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定期总结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经单位负责人审定后,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2024 年 3 月 20 日、6 月 20 日、9月 20 日和 12 月 15 日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3 年 10 月 17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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