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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17年专项资金扶持--省级民营小巨人企业建设项目政策解读

2017年03月21日来源:收藏(0人气)

 

一、扶持对象

省级民营小巨人企业建设项目

申报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建设周期是2016年1月后开工建设,2017年底前竣工投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周期较长的项目,条件放宽至2015年1月后开工,2017年底前竣工)。申报项目的投资额及建设周期以投资备案证为准。

 二、扶持标准及额度

资金扶持分为贷款贴息和无偿补助两种方式。以贷款为主投资的建设项目,给予贷款贴息;以其它方式筹集资金的项目,给予无偿补助。其中: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的,贷款贴息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每个项目最高贴息额一般不超过300万元。采取无偿补助方式的,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该项目已投入的自有资金总额,每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一般不超过300万元。省级民营小巨人企业的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原则上不低于50万元。

 三、材料要求

1、承诺书。

2、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投资类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选择民营经济发展方向申报)。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度企业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

5、项目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6、环保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7、有新增土地的建设项目,须有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项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复印件。无新增土地的建设项目,须附原有土地使用证的复印件;租赁土地经营的,必须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土地租赁经营合同的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8、申请贷款贴息的,需提供银行贷款合同、贷款借据和利息支付凭证(复印件)。

9、省级民营小巨人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州(市)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附件。

四、项目申报

 4月28日前,项目实施单位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及附表(见《申报指南》附件),及时、完备向当地工信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材料。同时登录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网址:fund.ynetc.gov.cn)完成网络申报,网络申报材料必须与书面申报材料保持一致,未按照要求进行网络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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