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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 2016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计划的通知

2016年11月24日来源:收藏(0人气)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

2016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委、办、局,有关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曲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1号)和《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曲政发〔201585号)要求,结合全市2015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人数和各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及经济效益,按照国防义务均衡负担的原则和不低于在职职工总数4‰的比例或按比例计算不足1人按1人安置的规定,现将2016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计划下达给有关单位(详见附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都有依法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责任和义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落实责任、组织上提供保障,确保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顺利进行。各级有关单位要结合省市两级下达计划,积极协调,认真编制本级计划;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退役士兵岗位安置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的规定,认真按计划做好退役士兵岗位安置工作,力争2016831日前完成安置任务。用实际行动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违反安置法规政策,拒绝接收安置计划或不按时完成安置任务的单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请有关单位按照下达的接收安置计划,提出具体岗位和工种的反馈意见,并于20168 23日前将意见反馈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0380586038057,传真:6038058)。

附件:1. 2016年中央驻曲单位接收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分配表

2. 2016年省驻曲单位接收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分配表

3. 2016年曲靖市市属单位接收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分配表

4.昆明铁路局接收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分配表

5.曲靖市2016年接收安置退役士兵计划反馈表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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