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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 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意见

2016年10月20日来源:收藏(0人气)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

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意见

 

曲政发﹝20167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质量工作,加快推进提质增效升级,助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云政发〔20161号),结合曲靖市实际,现就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质量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等一系列重要论述,国务院制定下发了《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中国制造2025》;省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云政发〔2016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64号),明确了做好质量工作的思路和措施。自2010年实施质量兴市战略以来,曲靖市质量工作呈现出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广大企业积极响应,社会各方参与的良好格局。当前,质量已经成为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目标和内生动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是破解资源和环境要素制约,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科学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是把曲靖建成云南经济强市、对内对外开放的重要枢纽城市、特色生态文化旅游城市的现实选择,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途径。

(二)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三个转变重要论述和三个定位战略目标,按照供给侧改革的要求,突出曲靖优势特色,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质量提升为主题,充分发挥质量在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突出质量提升,着力打造品牌,加强和完善质量安全监管,构筑全社会质量共治机制,以质量服务跨越,以质量支撑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微观产品服务质量双提升,走出一条质量更优、效益更好、结构更合理的质量强市之路。

(三)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科学、高效的质量监管体制,确立各部门职责明确、密切配合的大质量工作机制,大力弘扬城市质量精神,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持续改善,质量工作对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和民生幸福水平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到2020年,质量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全民质量意识进一步增强,质量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质量在促进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支撑产业聚集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显现。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1.显著提升产品质量。以两型三化为核心,以科技创新为基础,围绕《中国制造2025》,建立产品质量提升长效机制,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实施先进的技术标准,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开展质量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攻关,抓好重点产品质量提升,以质量提升促进转型升级。到2020年,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城市,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制剂药品监督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农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

2.稳步提高工程质量。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环节质量控制,全面推动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推进节能建筑建设和改造,实施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加强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及大型公共建筑等质量安全管理,推行样板引路、标准化施工等精细化管理措施,提升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水平。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创建一批标准化工地。到2020年,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云南省优质工程奖达到25项以上。

3.不断优化服务质量。以标准化为抓手,推进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物流链质量创新,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促进服务业向高端化、高附加值、高带动性方向发展。逐步健全就业、教育、文化、社保、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完善交通、金融、旅游、商贸、邮政、通信等重点服务业服务规范,推进服务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稳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拓宽游客投诉渠道,建立完善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体系,高效便捷受理旅游投诉,提升游客满意度。建立健全覆盖旅游全过程、各领域的游客满意度调查评价和服务质量信息发布制度,加强旅游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行业自律规则和机制。到2020年,开展国家级和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总量达4个;创建A级景区总量达30个,其中4A级景区达10个以上。

4.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坚定不移地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之路,发展绿色经济、建设绿色城镇、倡导绿色生活,争创生态文明排头兵。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建设,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发展体系,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85%以上。倡导绿色消费,推动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推进森林曲靖建设。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山水林田库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大封山育林、人工造林、退耕还林、矿山复绿力度,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鼓励各县争创省级园林城市,争创一批园林城镇。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珠江源南盘江生态保护综合利用工程。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十大工程,完成省人民政府下达曲靖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和重点减排任务,大气、土壤、水资源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推动县以上城区污水管网、重点集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县以上城区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到2020年,中心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稳定在97%以上,主要污染物PM2.5和臭氧污染比例稳定在3 %以下。

(二)大力推进品牌战略和质量创新

1.着力打造品牌。认真落实《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名牌和政府质量奖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曲政发(201619号),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推动企业提升自主创新和质量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导入卓越绩效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培育优秀质量管理人才队伍,支持企业争创各类品牌,推动产业集中区争创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鼓励和支持开展质量强县(市、区)、知名品牌、有机产品认证、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同线同标生产标杆企业创建活动,争创政府质量奖、争创品牌产品,培育一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商标)、驰 (著、知)名商标、云南名牌、曲靖名牌、中华老字号、三品一标农产品。到2020年,建成宣威火腿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1个,新申报创建2个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争创云南名牌产品总数达到60个,培育、评选曲靖名牌产品总数达到50个。累计争创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2个以上,市长质量奖5个以上,积极争创中国质量奖。申报2个以上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新注册国家地理标志商标4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12个、云南省著名商标220件、曲靖市知名商标380件;累计认定三品一标产品497个,产地认定种植规模732万亩,畜禽养殖规模880万头(只、羽);认定云南老字号企业5户。

2.注重质量创新。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建立政产学研资合作技术创新机制。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知识产权产出重要指标和综合指标继续居全省领先地位。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组织生产、经营和服务,鼓励企业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鼓励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发展,加快建成一批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院士专家工作站,培育一批科技小巨人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运用,着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引领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强化知识产权服务,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规范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到2020年,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110户以上、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达240户以上,新创建一批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院士(专家)工作站。

(三)夯实质量基础

1.强力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坚持质量发展、标准先行理念,继续深入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以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新兴产业为重点,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标准,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支持和鼓励全市企事业单位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承担或参与国际、全国、全省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工作,争取标准制定话语权,争创全国、全省标准创新贡献奖。进一步拓宽服务业标准化领域,在旅游、物流、会展、家政服务、社区管理、政务服务等领域构建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科学适用的服务质量标准体系,支撑服务业发展。积极推进国家、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到2020年,工业企业标准覆盖率达到98%以上,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取得突破,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30项、云南省地方标准15项,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10项,建成11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8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4个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

2.强化技术支撑。加强计量测试、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基础工作,着力构建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全面、接轨国际的质量技术服务和支撑体系。加强工业计量、民生计量、能源计量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计量标准、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引导企业进一步提高计量管理水平,促进节能减排、降本增效。实施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认证认可管理模式,进一步培育和规范认证、检测市场,提升认证认可服务能力,提高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效性。开放质量技术服务市场,加快质量技术服务的社会化、市场化进程,依托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检测中心、研发中心,构建开放的技术服务交流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四)构建质量共治的大质量格局

1.优化质量发展环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构建放、管、治工作格局,坚持放管并重,实行宽进严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评比达标表彰、评估等,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程序设定,凡违反规定程序设定的一律取消。进一步减少和下放质量安全准入类行政审批事项,建立质量安全监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在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基础上,推行五证合一。在人身和财产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领域,建立生产企业符合性自我声明制度。建立产品、服务质量首负责任机制,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风险管理体系,工程质量终身负责以及服务质量保障等制度。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实现多部门质量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推广企业质量信用报告主动发布制度,建立健全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

2.强化市场行为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市场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加强质量安全执法部门间的协作,推进信息共享,形成质量安全监管合力。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市场主体,达不到节能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工程质量等强制性标准的市场主体,依法进行处理。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实行产品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农资、建材等犯罪为重点的执法专项行动。依法保护各类知识产权,鼓励技术创新,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创新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查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推行良好电子商务规范认证制度,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运用大数据手段,创新产品质量监督模式,开展热点产品的评价性监督。以消费品为重点,以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质量安全指标为重点内容,健全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采集、分析、评估、研判及发布制度,形成以预防为主、风险控制为核心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机制。

3.凝聚质量共识。积极倡导质量发展理念,将质量精神转化为社会、广大企业及企业员工的行为准则,自觉抵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城市质量文化建设,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提升质量文化软实力。深入开展全国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计量日国际认可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加大舆论宣传,大力倡导形成精益求精、一丝不苟、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的社会质量文化,提升全民质量素质。

4.推进质量共谋。广泛征集群众对质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市民关心的质量问题采取措施予以重点保障和解决。围绕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完善以市民质量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调查测评制度,推动市民质量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逐步提升。开展产品质量、进出口商品质量、环境质量、旅游服务、环境等质量状况分析,开展质量竞争力指数和质量水平对比评估,为质量治理提供决策参考。加强与有关院校、研究机构等单位的协作配合,汇聚质量专家智慧,加强质量发展政策研究,充分发挥智囊作用。

5.强化质量共治。完善企业全面负责、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监管、检验技术支撑、社会广泛参与的质量安全多元共治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提供质量咨询服务,及时反映企业及消费者的质量需求,依据市场规则建立自律性运行机制,进一步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加强部门协作联动,探索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产品伤害监测和质量多元救济等共治新机制。完善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充分发挥质量投诉举报12365、消费者投诉举报12315、食品药品投诉举报12331等投诉热线的作用,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有效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新闻广电等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配合质量监管部门曝光质量突出问题和质量违法行为,加大宣扬优秀企业和优质产品典型。

6.扩大质量共享。加强农产品、消费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查,加大餐桌污染治理力度,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开展电梯专项整治,推动建立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机制,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提升电梯安全应急救援能力,从控制电梯事故率逐步转移到降低电梯故障率。实现机动车安检机构联网监察,有效治理农贸市场电子秤计量作弊现象。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配制度。加强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引导全市人民共建天蓝、地绿、水净的宜居家园。完善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提升医院管理和医疗服务质量。促进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公平发展,提升教育事业发展质量。打造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实施交通拥堵治理,提升交通运营和管理质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曲靖市实施品牌和质量兴市战略领导小组更名为曲靖市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调整充实成员单位,完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对质量强市工作的整体部署和协同推进。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围绕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制定本行业工作年度计划,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工作负总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层层落实目标责任,确保质量强市工作有序推进。

(二)注重政策扶持

将质量发展和质量保障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发展改革、财政、科技等部门重点支持范畴,健全完善有关产业、环境、科技、金融、财税、人才培养等促进质量发展的配套政策、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力度,加大对品牌和政府质量奖的奖励力度。对荣获国家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荣获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荣获市长质量奖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市长质量奖提名奖和曲靖市质量贡献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荣获名牌产品荣誉称号的,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一次性奖励50万元,云南名牌一次性奖励10万元,曲靖名牌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的每个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荣获云南省著名商标的,每个企业一次性奖励8万元;对荣获曲靖市知名商标的,每个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取得国家地理标志商标的组织单位,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取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证书的组织单位,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获得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三品一标认证的产品,分别给予每个奖励10万元、5万元、1万元、10万元。主导起草国家标准的企业,每项奖励50万元,主导起草云南省地方标准的企业,每项奖励5万元,主导起草曲靖市地方规范的企业,每项奖励1万元。创建国家级农业或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区1个补助15万元(三年),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个或服务业标准化试点1个补助5万元(二年)。

(三)实施考核评价

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数据指标体系,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切实加强考核结果的反馈和运用,将区域质量考核的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质量责任事故中存在的渎职、失职等腐败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四)营造社会氛围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渠道,设置专栏、专刊、专题,广泛开展质量强市宣传,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曝光质量违法行为。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将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转化为社会、广大企业及企业员工的行为准则,切实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和质量素养,引导形成追求卓越的企业质量文化。注重培育多民族团结诚信的质量文化,加强道德文化、管理文化、行为文化、环境文化和形象文化建设,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16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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