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 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
曲政办发〔2016〕1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9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落实工作责任
曲靖市规划建设的高速公路项目由市人民政府明确主体负责开展前期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统筹协调工作。两阶段勘察设计、基本建设程序,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报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报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报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土地预审、多划后占、占补平衡用地指标以及建设用地事项,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报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由市水务局负责报批;文物考古调查勘探评估报告,由市文化体育局负责报批;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由市地震局负责报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报告,由市规划局负责报批;生物多样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事项,由市林业局负责报批;水生物多样性调查报告,由市农业局负责报批。各责任单位要成立高速公路前期报件推进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具体负责人员,按照职责权限推进高速公路项目报件的报批工作,积极向国家、省有关部门汇报协调,争取及早获得批复。沿线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成立高速公路推进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做好征地拆迁及施工环境保障工作,积极配合开展前期工作。
二、简化审批程序
(一)凡纳入《云南省公路水路邮政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高速公路项目视为已在省内立项,可同步开展工程可性研究报告、支撑性报件编制及初步设计工作。初步设计重大路线方案确定后,即可编制施工图设计。
(二)曲靖市规划建设的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可性研究报告、前期各项报件编制单位及招标代理单位的选择,可在省级建立的前期工作库中抽取3家及以上的中介机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争性比选确定。
(三)凡纳入《云南省公路水路邮政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高速公路项目,两阶段勘察设计单位、设计审查单位,可在省级建立的前期工作库中抽取3家及以上的中介机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争性比选确定。未纳入《云南省公路水路邮政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高速公路项目,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审查后,两阶段勘察设计单位、设计审查单位,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
三、做实项目融资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要积极汇报协调,力争把高速公路项目列入国家、省建设计划,争取国家、省建设资金补助,做好专项建设基金申报工作。大力推行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高速公路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各自优势。市财政局牵头,做好高速公路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并积极申报省、国家PPP示范项目。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