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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的通知

2016年07月04日来源:收藏(0人气)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的通知

 

曲政办发〔2016〕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整合优化我市公共资源评标专家资源,扩大公共资源评标专家队伍,促进评标专家资源共享,提高评标质量,保证专家抽取、评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并在综合监督下开展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整合现有评标专家库,组建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包括各类工程建设、货物和服务采购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的筹建、使用与管理

(一)专家库的筹建

市级综合评标专家库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牵头,市公共资源管理机构负责组建,市财政、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农业、林业、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对各领域(行业)的专家进行资格审核和认定,市监察局对评标专家库的组建和管理实施行政监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评标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和使用。

(二)专家库的管理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配合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对综合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进行动态管理,并根据实际需要组织专家培训。

(三)专家库的使用

综合评标专家库组建完成后,统一移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供招标人随机自动语音抽取使用。交易中心负责记录评标专家日常评标情况。

二、评标专家资格认定条件

评标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市级评标专家应当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特殊情况可以放宽到4年,但必须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或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各类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咨询工程册、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具

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人员;

(二)熟悉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等,熟悉评标业务;

(三)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不良记录,热心为评标工作服务;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标工作,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

(五)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六)对特殊专业,虽不具备上述第1款条件,但在相关领域有突出专业特长,或熟悉商品市场销售行情以及质量、技术、安全工作的,经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可直接认定为评标专家。

三、评标专家资格认定程序

(一)根据有关规定,各行政主管部门所属招投标、采购等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担任评标专家。

(二)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评标专家库所聘任的评标专家,由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的要求重新审核后,统一并入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进入综合评标专家库的专家,由市人民政府统一发放聘任书。

(三)各部门评标专家库整合完成时间:2016年10月31日前。

    四、其他事项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的组

建工作,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做好本部门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的整合审批工作。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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