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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曲靖市推广农田水利改革 试点经验2016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年07月04日来源:收藏(0人气)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曲靖市推广农田水利改革

试点经验2016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曲政办发〔2016〕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曲靖市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2016年度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5日

 

 

 

 

曲靖市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

经验2016年度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的意见》(云政办发〔2015〕98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的实施意见》(曲政发〔2016〕47号)精神,结合2016年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在农田水利建设领域全面推广改革试点经验,今后凡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建管模式,以机制创建为先导,以参与农田水利建设投资的企业或农民用水合作社等为主体,坚持“机制先行、全面覆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发动群众、全程参与,良性运行、长期受益”的原则,吸引社会资本、发动群众参与农田水利建设,创新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机制,破解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

(一)分区实施

根据坝区、山区、重要饮用水源地和重要河流区的不同特点,按“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要求,因地制宜推广改革试点经验,依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的实施意见》(曲政发〔2016〕47号),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前,先行建立初始水权分配、农业水价形成、社会资本参与、节水激励和精准补贴、群众全程参与、工程管护等工程建设管理机制,并抓好贯彻执行,确保工程建得起、管得好、长受益。其中坝区以大中型灌区建设为主推进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完善,加快解决灌区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山区以小型灌区和“五小水利”工程为主推进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完善,加快山区水利扶贫开发进程,着力提高山区供水保障水平,着力增强山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山区农田水利工程长期运行。重要饮用水源地和重要河流区全面推进农业高效节水减排工程建设,破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难题,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达标,水源区得以良好保护,并大力推进南盘江综合治理和保护工作。

(二)分类实施

1.新建的农田水利项目。项目建设要与深化农田水利改革相挂钩,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要求,因地制宜先行建立水权、水价、社会资本参与、运营维护等机制,做到机制建设全覆盖,待机制和实施方案按项目立项审批有关规定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工程建设。

2.已建农田水利项目。要以落实产权和管护责任为基础,通过成立农民用水合作社建立健全管护机制,彻底解决农田水利设施无人管、管不好的问题,政府对合作社建设予以大力支持,在合作社运行及工程维修养护方面予以适当补助。

3.农田水利改革项目。搭建融资平台,筹集农田水利改革专项资金,进一步深化提升改革试点经验,鼓励有实力的企业、组织参与规模化、高效化农田水利建设,鼓励企业、个人自筹资金建设农田水利工程。项目按报建程序审核通过后,按不低于总投资30%的比例予以补助,经费从专项资金中列支。

二、目标任务

2016年,全市农田水利改革要以支撑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扶贫攻坚、民生改善为重点,对所有中央省市已立项或待立项的大中型灌区建设、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高效节水减排、山区水利整乡推进等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以及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水利扶贫攻坚工程、采取PPP模式新建的骨干水源工程、整合各块资金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均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模式实施,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及群众参与,争取多方投入资金6亿元,完成20万亩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要在三个方面取得新突破:

(一)在农田水利改革试点项目建设规模上取得新突破

以“先建机制、后建工程”为指导,积极借鉴、因地制宜应用农田水利改革试点取得的水权分配、社会资本参与、水价改革、群众全程参与等成功经验,有针对性地选择社会资本及群众参与积极性高、农业产业发展前景好的农田水利项目,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破解农田水利投入不足、建设及管理滞后难题,使以新型农田水利建管模式为指导的农田水利建设规模达到新水平。

1.着力推进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农田水利项目主要以建立初始水权分配机制、农业水价形成机制、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机制、群众全程参与机制、工程管护机制、节水减排合同管理机制为重点。2016年全市已规划高效节水灌溉项目35个,其中沾益炎方银杏规模化种植、师宗五龙热区水果规模化种植、会泽娜姑干海子软籽石榴种植等32个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要积极争取省级予以立项建设,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万亩以上,32个规划项目省级及以上补助总投资的30%、市级补助10%、县级10%,其余50%引入社会资本投入,其中对规模效益突出、特色优势明显,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有较大带动和辐射作用的项目,市级补助由10%增加到20%(具体项目和补助标准由市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领导小组依据项目管理办法进行评定)。此外,陆良华侨农场一片区、马龙小海子片区、富源寨子口蓝莓基地3个已批准实施的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省级及以上补助40%、市级10%、县级10%,其余40%引入社会资本投入。

2.着力推进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全面推广水权分配机制,优先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田间工程,推广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推广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推广群众全程参与和工程管护机制。继续推进曲靖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对接,按“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要求,科学制定实施方案,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及时组织实施;同时抓好陆良县大莫古镇德格村小型灌区创新机制试点项目、会泽娜姑中型灌区建设。上述项目实施后,共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5万亩。

3.着力推进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重点县项目主要以建立初始水权分配机制、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群众全程参与机制、落实工程管护机制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好马龙、宣威、沾益3个重点县2016年度建设任务,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5万亩。每个重点县项目除中央、省每年补助2000万元外,市级每年补助100万元。

4.着力加快山区水利整乡推进农田水利项目建设。项目要体现农民自愿,以农民民主决策、自愿出资出劳为前提,以统一规划为依托,以加强组织动员为纽带,使政府投入和农民筹资投劳相结合,共同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要体现农民主体,突出农民是项目的直接受益主体,自愿出资出劳主体和建设管理监督主体,以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支农项目为切入点,推行“先建后补、民办公助”的模式。要竞争立项,以村为单元,引入竞争立项机制,对项目方案、机制创新、保障措施、项目管理、资金整合、资金监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尤其是对农民积极性高、基础工作扎实、基层组织得力的地方优先给予支持。扎实抓好陆良县小百户镇山区水利整镇推进项目建设,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0.5万亩,项目除中央、省投入外,其余部分由市、县人民政府和群众自筹解决。

5.着力推进整合资金农田水利项目建设。要统筹协调,突出重点,整合发改、财政、农业、土地、水利、林业等资金,大干农田水利建设。对整合的项目,要因地制宜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模式组织实施,争取完成2万亩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6.着力推进农田水利维修养护和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以推广群众全程参与机制和工程管护机制为重点,推行“先建后补、民办公助”的模式,加强群众对项目资金及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督,落实好管护责任,保障资金效益、工程效益有效发挥。

(二)在延伸试点经验推进骨干民生水利项目上取得新突破

积极借鉴吸收陆良改革试点经验,推广应用到其他重点骨干工程及民生水利工程建设上,破解建管难题,打开水利建设的新局面。

1.创新骨干水源工程建管模式。重点对投资效益好、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高的项目,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和参与运行管护,减少公共财政投入压力。2016年要启动马龙瓦窑箐、富源大跌水2个PPP模式建设的重点水源工程,为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探索积累经验。

2.创新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管模式。围绕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15万人的总目标,大力推广群众全程参与式建设模式,明确管护主体,建立管护机制,推行水价改革,确保完成总体目标任务。

3. 创新水利扶贫攻坚工程建管模式。围绕全市脱贫攻坚总体目标,以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改善水利基础设施为重点,对新建的水利扶贫攻坚项目,全部按“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模式组织实施,放大扶贫资金效益,确保工程建得起、管得好、长受益。

(三)在农村水利设施管理水平提升上取得新突破

对已建的农村水利设施,包括农田水利、农村饮水、乡镇供水工程,以落实产权和管护责任为基础,大力推广实行以农民用水合作社等为主体的管理模式。鼓励建立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对运行规范,管理有效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进行以奖代补,市、县予以一定补助。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

各县(市、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要认真按照省市有关安排,并结合各地实际,抓紧制定推广改革试点经验的实施意见及年度实施方案,制定政策和方法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列出改革项目清单,于2016年6月底前报市水务局备案。

(二)申报实施

对立项建设项目,按相关要求组织立项申报建设,2016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初报,7月底前完成项目筛选审批并编制完成实施方案,10月底前开工建设,12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次年3月底前完工。

(三)检查考核

2017年1月组织对2016年各地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推广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具体检查考核的内容和办法另行通知,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经验总结

2017年2月底前,各县(市、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推广工作的总结,制定下一年度实施方案,并上报市水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级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推广协调机制,由分管副市长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期或不定期研究改革事项推进情况,并协调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也要建立相应机制,确保推广工作顺利进行。建立县级农田水利规划委员会,各县(市、区)要尽快建立由政府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农田水利规划委员会,强化县级在农田水利项目建设中规划统筹作用,确立县级农田水利规划在农田水利建设中的指导地位,集中治理,规模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2016年6月底以前要完成包括发改、财政、国土、农业、扶贫、烟草、水务等涉及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县级农田水利建设“十三五”规划,提出规划项目清单、细化责任到各部门,并通过农田水利规划委员会审查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强化政策保障。以全市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实施意见为指导,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抓紧研究出台市级农田水利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农田水利改革试点项目管理及考核办法等。

(三)落实工作责任。市级各职能部门,各县(市、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全面细化改革实施内容,细化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全面负责辖区内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的全面推广工作;市水务局牵头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全市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推广工作,重点抓好水务部门负责实施的农田水利项目,配合其他部门实施相应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及时收集上报动态情况;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出台全市农业综合水价改革政策,负责在本系统实施的农田水利项目中推广改革试点经验;市财政局牵头负责改革清单项目配套资金等的落实,配合指导社会资本参与机制、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机制的建立,负责在本系统实施的农田水利项目中推广改革试点经验;市农业局牵头负责做好改革清单项目区高原特色产业发展,2016年6月底以前对照项目清单提出产业发展清单并推动实施,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和特色产业建设,根据产业布局提出实施水利改革项目建议,负责在本系统实施的农田水利项目中推广改革试点经验;市环保局配合做好节水减排合同管理机制的推广;市质监局负责农业用水定额的制定和修改完善;市国土局、市扶贫办、市烟草公司负责在本系统实施的农田水利项目中推广改革试点经验。

(四)加强检查考核。将全面推进农田水利改革发展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范围,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将其作为下年度农田水利改革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宣传培训。切实加强农田水利改革的政策解读、经验总结、舆论引导,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参与农田水利改革的良好氛围。加强系统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提升各级干部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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