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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曲靖市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年07月04日来源:收藏(0人气)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曲靖市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曲政办发〔2016〕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曲靖市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曲靖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31日

 

 

 

曲靖市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9号)、《云南省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云政发〔2015〕32号)精神,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结合曲靖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有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抓住“一带一路”、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为目标,以服务曲靖市重点、优势特色产业科技创新和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为重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政策环境,培育壮大科技服务业市场主体,创新科技服务模式,延展科技创新服务链,促进科技服务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为加快经济转型升级、跨越发展提供科技服务支撑。

(二)发展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加强政府对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引导、扶持和调控,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激发各类科技服务主体活力;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科技服务机构市场化发展,不断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推动产业做大做强。

统筹规划、有序推进。着力解决制约科技服务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实现科技服务业与其他产业的协调发展,加强对现有优势领域科技服务主体的扶持,强化试点示范,推动科技服务业有序发展。

资源整合、创新发展。充分应用现代信息和网络技术,依托各类科技创新载体,整合开放公共科技服务资源,推动技术集成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积极发展新型科技服务业态。

开放合作、协同推进。鼓励科技服务机构加强区域协作,积极引进省内外科技资源,构建协同创新共同体;推进各类服务主体协同发展,完善产业发展链条,提高创新支撑能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服务科技创新的能力大幅增强,科技服务业市场化水平和竞争力明显提升,培育形成一批新型科技服务业态和一批科技服务产业集群,在现代生物产业、化工、矿冶、新材料、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及新能源等特色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培育一批科技服务机构和龙头企业,形成省内先进的科技服务业产业基地。围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新创业、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和综合科技服务8大重点任务,打造100余个科技服务机构,实现产值3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研究开发服务

建立完善支撑主导产业转型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科技研发服务体系。鼓励具有实力的企业,牵头组建行业技术创新联盟和面向社会的专业化科技服务机构,提升科学研究与公共技术服务能力;鼓励企业内部研发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开展跨部门、跨行业的研发合作,加强区域协同研发,加强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央企的合作,创新合作机制和模式,共建研发平台和战略联盟;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骨干、优势企业,新建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和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技创新平台,不断提升创新水平和服务能力;建立和完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的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开放运行机制,鼓励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由财政经费支持依托企业建设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协同创新中心、分析测试等机构的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十三五”期间,新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3家,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以上,国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以上,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7个,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0个。

(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曲靖师范学院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技术转移服务

依托市中小企业生产力促进中心、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等服务机构,加强与国家国际技术转移中心、云南技术转移中心、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机构合作,面向市场开展中试和技术熟化等集成服务,以南博会(昆交会)、科技入滇对接等活动为契机,承接国内外科技成果到曲靖市落地转化和熟化;对具有推广价值的专利技术进行深度开发和集成推广,促进专利成果产业化;利用基于互联网的在线技术交易模式,构建线上线下有机统一、多层次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技术转移网络节点,支持技术转移机构和企业之间探索多样、新型的技术转移合作模式,推动技术交易市场做大做强。到2020年,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1亿元以上。

在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技术需求密集区,围绕生物、能源、矿冶、化工、装备制造等优势特色领域,新建一批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促进形成跨领域、跨区域、全过程的技术转移集成服务。

优化技术转移服务环境,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关法规,依法保障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技术转移机构的收入或股权比例;设立不低于1000万元的市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

(市科技局牵头,市法制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曲靖经开区管委会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检验检测认证服务

提升已建质检中心检验检测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完善运行机制,推进检验检测服务市场化进程;支持不同所有制检验检测机构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开展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分析、测试、检验、标准、认证等技术服务。

新建一批公共检验检测平台。围绕曲靖市重点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检验检测服务需要,新建一批检验检测平台。整合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建立技术、信息、人才、大型仪器共享的公共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服务平台,支撑高原特色农业、现代生物产业和中药、天然药等领域的技术标准研制与应用服务,探索构建技术标准全程服务体系。

(市科技局牵头,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创新创业服务

创业孵化服务。提升现有孵化器服务创业就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构建“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接力式孵化服务链,探索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孵化方式;引导企业、社会资本参与孵化器建设,吸引各类投资机构向孵化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促进天使投资、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与创业孵化紧密结合,推广“孵化+创投”等孵化模式;建立孵化器内“企业联络员+企业辅导员+创业导师”三级创业服务体系;支持创客空间、创新工厂、车库咖啡等创业孵化新模式发展,大力发展“众创空间”,为小微创新企业成长和个人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加强创业教育,营造创业文化,优化创业环境,培育创业服务人才。到2020年,力争建成3—5个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其中1个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科技咨询服务。完善运行机制,支持生产力促进中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科技咨询等机构在科技发展战略研究、科技评估、科技招投标、科技管理等方面提高咨询服务能力;培育管理服务外包、项目管理外包等新业态,在高原特色农业、现代生物产业和中药、天然药等领域培育形成科技咨询服务新业态,推进能源、矿冶、化工、装备制造、烟草等传统制造业服务化进程;强化数据和信息共享,创新服务模式,支持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网络化、集成化的科技咨询和知识服务;加强科技信息资源的市场化开发利用,支持发展竞争情报服务、科技查新和文献检索等科技信息服务;支持发展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为企业提供集成化的工程技术解决方案。到2020年,力争建成公共科技服务平台10个以上。

(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知识产权服务

构建完善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和运用能力。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资设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专利统计、专利分析、专利预警等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支持和帮助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开展贯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及认证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提供信息和决策支撑,为企业提供专利代理、咨询、信息检索、培训、维权援助、评估交易等全方位知识产权服务;围绕优势特色产业,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托管、信息分析、风险评估等服务,促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拓展服务功能、提升创新服务模式,培育知识产权服务新业态;加强与昆明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合作交流,开展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工作,提升知识产权服务和运用能力。到2020年,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2—3家,使知识产权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所提高。

 (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文化体育局、市工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科技金融服务

围绕提升科技创新保障能力,培育新型科技投融资机构,推进金融产品创新,建立适应创新链需求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发展专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科技分(支)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政策性科技融资担保公司等,培育一批新型科技投融资机构;支持设立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股权投资对科技企业进行投资和增值服务;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开发符合科技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开展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知识产权质押等科技金融服务;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服务科技创新,完善投融资担保机制,破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人民银行曲靖中心支行牵头,曲靖银监分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科学技术普及服务

提升已有科普基地服务能力,打造一批展教功能齐全、具有特色和社会影响的精品科普教育基地;促进公共科普资源的开放共享,推动有条件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建立和完善免费开放制度,开展公益性科普服务;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捐助或投资建设科普设施,逐步形成开放程度高、延伸范围广的信息化、网络化科普设施体系,促进科普工作信息化、网络化;强化媒体科普宣传的功能作用,支持新闻媒体开展科普服务,加大科技传播力度,创新服务模式,开展环境保护、矿山安全、地质灾害、地震减灾、艾滋病防治、生殖健康等为主要内容的科普工作,引领激发广大群众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公众不同层次和形式的需求,提高公民科学素养。

(市科协牵头,市科技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体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地震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综合科技服务

培育综合科技服务机构。培育和打造多个区域性或区域间的综合科技服务机构,围绕高原特色农业、现代生物产业、化工、矿冶、新材料、装备制造及新能源等特色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在发掘需求、创意策划、金融资本、创新创业等环节提升全链条的科技服务能力,以综合性科技服务带动和整合各项专业化的科技服务,形成覆盖信息、知识、创意、创新、产品开发与营销的科技服务链。

创新服务模式。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开展“一站式”、“托管式”科技服务,探索集成化总包、专业化分包的综合科技服务模式。

(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科技政策贯彻落实力度

加大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做好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技术合同减免税等政策的落实;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管理认定办法,培育认定一批科技服务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科技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对以西部大开发鼓励类目录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科技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落实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科技服务业企业的其他税收优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大落实力度;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价格政策规定,逐步实现科技服务企业用水、用电、用气与工业企业同价。

完善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推动财政资金购置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技文献、种质资源、科学数据等向社会开放共享。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体系,拓宽融资渠道。支持科技服务企业申请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创新财政支持方式,以政府购买服务、后补助等方式支持公共科技服务业发展;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银行信贷、创业投资、资本市场等加大对科技服务企业的支持力度。

(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人民银行曲靖中心支行、曲靖银监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人才培养

面向优势特色产业对科技服务业发展的需求,完善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体系,支持高等院校调整专业设置,加强对科技服务人才的培养和培训;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职业院校、科技类社会团体、专业培训机构与科技服务企业共建科技服务业人才联合培养基地、实习基地、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将科技服务业高端人才纳入曲靖市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引工程,以重大工程和科技项目为载体,引进和培养一批懂技术、懂市场、懂管理的复合型科技服务高端人才;依托各级科协组织、学会、行业协会,开展科技服务人才专业技术培训;支持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团组织、企业的各类人才在科技服务领域创新创业。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科协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科技统计监测与信息发布

完善科技服务业统计制度,建立科技服务业报告制度,开展全市科技服务业统计监测分析,系统评价科技服务业的发展水平,充分利用并整合有关部门科技服务业统计数据,定期发布科技服务业发展情况。

(市统计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


 

序号

工   作 任 务

负责部门

时间进度

1

建立和完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的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开放运行机制,鼓励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依托企业、由财政经费支持建设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协同创新中心、分析测试机构、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

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教育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曲靖师范学院等

2016年底前实现所有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分析测试机构等向社会开放服务,持续实施

2

配合国家、省建设统一的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加大信息开放和共享力度

市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

按照省进度要求完成

3

对以西部大开发鼓励目录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科技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科技局等

持续实施

4

参照执行省财政购买专业化科技服务实施办法,以政府购买服务、后补助等方式支持公共科技服务业发展

市科技局、财政局等

省政策出台后贯彻落实,持续实施

5

围绕高原特色农业、现代生物产业、化工、矿冶、新材料、装备制造及新能源等特色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在发掘需求、创意策划、金融资本、创新创业等环节提升全链条的科技服务能力,以综合性科技服务带动和整合各项专业化的科技服务,形成贯穿信息、知识、创意、创新、产品开发与营销的科技服务链

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委等

省政策出台后贯彻落实,持续实施

6

积极落实国家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技术合同减免税等政策

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委等

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持续实施

7

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管理认定办法,培育认定一批科技服务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科技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科技局等

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持续实施

8

配合国家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扩大科技服务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消除重复征税

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科技局等

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持续实施

9

落实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科技局等

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持续实施

10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价格政策规定,逐步实现科技服务企业用水、用电、用气与工业企业同价

市发展改革委等

持续实施

11

贯彻落实国家、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关政策法规,依法保障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技术转移机构的收入或股权比例

市科技局、财政局、法制办等

国家、省政策出台后贯彻落实,持续实施

12

支持不同所有制检验检测机构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开展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分析、测试、检验、标准、认证等技术服务

 

市质监局会同有关部门

持续实施

13

根据国家、省要求,完善科技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充分利用并整合有关部门科技服务业统计数据,定期发布科技服务业发展情况

市统计局、科技局等

根据国家、省进度要求推进,持续实施

14

宣传和推广应用国家、省已建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平台服务功能;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资设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提供信息和决策支撑,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知识产权服务;围绕优势特色产业,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托管、信息分析、风险评估等服务,促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拓展服务功能、提升创新服务模式,培育知识产权服务新业态

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文化体育局、工商局等

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持续实施

15

支持科技服务企业申请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创新财政支持方式,以政府购买服务、后补助等方式支持公共科技服务业发展;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银行信贷、创业投资、资本市场等加大对科技服务企业的支持力度

市财政局、科技局、金融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人民银行曲靖市中心支行、银监会曲靖监管分局等

省具体政策措施出台后贯彻落实,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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