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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 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6年07月04日来源:收藏(0人气)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

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曲政办发〔2016〕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委、办、局:

《曲靖市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6日

 

 

 

 

 

曲靖市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强基固本、谋求发展的关键一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好省、市相关工作安排部署,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巩固和发展食品药品安全稳中向好的形势,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35号)要求,现就2016年工作要点明确如下:

一、健全监管体系

(一)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2016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组建工作,食品安全作为综合执法的首要责任在“三定”方案中充分体现。(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机构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组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乡(镇、街道)监管派出机构在2016年6月底前设置到位、职责明确,监管执法人员向基层一线下沉,确保监管执法需要。(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在监管任务重的地方,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聘任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弥补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全面落实村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报酬。(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强化对协管员、信息员的考核聘任、绩效考评工作,确保发挥作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六)健全乡(镇、街道)和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加强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七)加强市、县、乡三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设,按照要求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强化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制度建设等方面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完善组织协调、信息报送、联合执法、督查考评等各项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政府食安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八)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做好牵头抓总作用,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制度措施,开展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处置,协调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对下级政府和同级职能部门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推动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市政府食安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完善监管制度

(九)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产地准出、质量安全追溯、诚信体系等方面的制度,畜禽屠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机制,加强农贸市场监管,着力推进从田间地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和食品安全监管执法的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推进信息资源共享、联合执法办案、案件成果联合发布等机制建设。(责任单位:市政府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适时公开监管信息,发布预警公告。(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二)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分析评估制度,加强行业性、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隐患分析。市级每2个月、县级每月要进行一次风险分析评估,合理划分风险等级并及时制定防范措施。(责任单位:市政府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三)落实物流快递企业收寄药品查验制度,打击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销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强化责任落实

(十四)进一步修订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提高考核权重,严格考核评价,强化结果运用。(责任单位:市政府食安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五)研究制定《曲靖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问责办法》、强化督促检查、行政问责。(责任单位:市政府食安办、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

(十六)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任务明确到人,在生产经营场所公开监管执法人员信息,全面实行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七)强化组织领导、督促指导、责任追究,抓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试点。(责任单位:市政府食安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八)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科学研判“十三五”发展趋势,做好食品药品产业发展及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责任单位: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大监管力度

(十九)以示范创建工作为载体,全面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积极做好食品安全示范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申报创建工作,切实抓好乡(镇、街道)监管所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市级食品药品安全乡(镇、街道)创建工作,不断巩固、强化市级食品药品安全乡(镇、街道)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成果,为曲靖市创建成国家级食品安全城市打好基础。(责任单位:市政府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推进市级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工作,加大对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的投入。(责任单位: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一)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传培训,加强新标准的学习理解和运用。(责任单位:市政府食安办、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二)加强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把大宗食品的农兽药残留、添加剂等监督抽检责任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三)加大对畜禽屠宰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流入市场、流向餐桌的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四)规范各类食品的许可事项管理,严格现场检查和认证评审,把好市场准入关,做好新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启用工作。(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五)加强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治理。(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六)全面清理农村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依法查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行为,打击“一非两超”、经营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等食品经营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七)做好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及重要活动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八)抓好婴幼儿配方乳品、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白酒、调味面制品、鲜粮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农村食品市场、娱乐场所、蔬菜水果批发市场、学校食堂、校园及校园周边、交通运输沿线集中就餐点、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集中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九)加强对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日常监管和综合治理,提高自办宴席备案率。(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十)积极推进餐饮服务企业和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和明厨亮灶工作。(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十一)加强食用盐监管和市场整治。(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十二)加强民族地区食品安全工作,开展好清真食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市民宗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十三)加强粮油市场、各级储备粮和政策性用粮监管,确保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十四)加大对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的查办打击力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十五)加强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工作,全面完成国家和省、市下达的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任务。(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十六)充分发挥快检设施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的快速筛查功能,提高监督抽验发现问题的靶向率。(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十七)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安全性监管。(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质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十八)加强保健食品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法广告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十九)加强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自制、非法进口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美容美体店使用化妆品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十)加强中药材种植养殖、饮片加工、中药制剂的监管。(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十一)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全面完成国家和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十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乡村基层卫生院(所)药房规范化管理,突出基本药物、毒麻药品、抗生素、疫苗、体外诊断试剂和无菌及植入类医疗器械的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十三)加强药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做好多组分生化药、重要提取物等重点品种和透明脂酸钠、美沙酮等的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十四)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监管。对通过认证的企业加强回访跟踪,加强监督检查,巩固认证成果,不断提高药品经营企业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强化应急管理

(四十五)提高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风险检测网络和能力建设,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动态实时监管,建立健全由应急预案、应急制度、应急队伍、应急响应和流程、信息报送发布等组成的应急体系。(责任单位: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十六)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报送的相关要求,增强政治意识和危机意识,强化分析研判能力,掌握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报送范围、时限及事件定性等要求,提高信息处置工作效能,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全天候、无盲区。(责任单位: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六、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四十七)强化部门间的协调联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责任单位: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十八)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政务网站等传统媒体,创新利用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平台,做好日常宣传和舆情监测、引导,提高全社会食品药品安全的共治意识和法治意识,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十九)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好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十)推进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将信用评价结果与行业准入、融资信贷、招标采购、检查频次等挂钩,推进食品药品诚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十一)进一步完善“12331”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全面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十二)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并逐步拓宽责任保险范围。(责任单位:市政府食安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七、促进产业发展

(五十三)建立促进产业发展机制,在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的同时,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法规、技术、市场信息服务,努力推动食品药品相关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十四)鼓励和推动食品药品企业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工艺,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支持食品药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引导研发单位与生产企业对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国家和省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健康产业发展相关政策的宣传,引导本地食品药品企业通过调整结构、兼并重组、整合资源,提高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十五)促进企业诚信规范经营、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为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八、加强监管部门自身建设

(五十六)把食品药品监管队伍能力提升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分级分类抓好行政执法、认证评审、检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及基层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教育。(责任单位: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十七)加快推进县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标准化建设和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项目,提高食品药品常规检验,快速筛查,应急排查和案件勘察能力。加快建立市、县、乡三级药械安全性监测评价机构和队伍,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履行好对药械安全性监测的职能,把风险监测触角延伸到基层。(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十八)加强食品药品认证检查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完善检查员薪酬保障机制,强化认证检查员的培训培养,充实检查员队伍,提升食品药品认证检查工作水平。(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十九)按照“狠抓落实年”活动方案和监管工作台账,进一步做好月度、季度、半年、全年的任务及工作进度的督查,提高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督促指导的针对性和频次,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制度化、规范化运行。(责任单位:市、县食安委成员单位)

(六十)抓好“两学一做”,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员意识,守好底线。强化监督制约,强化对行政许可、日常监管、认证检查、执法办案等廉政风险岗位的风险防控。(责任单位:市、县食安委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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