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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定 2016年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的通知

2016年07月04日来源:收藏(0人气)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定

2016年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的通知

曲政办发〔2016〕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曲靖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实施办法(试行)》(曲政办发〔2016〕29号),在对全市企事业单位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进行认真梳理、评估,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推荐的基础上,经曲靖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四十一次市政府常务会议(2016年度第2次)研究同意,认定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申报的《曲靖市葛均波院士工作站》等3个院士工作站为曲靖市市级院士工作站,分别给予50万元工作经费补助;云南中宣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曲靖市刘静专家工作站》等17家专家工作站为市级专家工作站,分别给予30万元工作经费补助。请市科技局按照《曲靖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尽快与获准建站的企事业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加快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及科研工作,确保合作取得实效。

附件:2016年曲靖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名单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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