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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加快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工程建设的通知

2016年07月04日来源:收藏(0人气)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加快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工程建设的通知

 

曲政办发〔2016〕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5〕92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总体建设方案》(安监总规划〔2015〕6号)精神,全面提升煤炭行业信息化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现就加快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建设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工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十三五”时期是曲靖市煤炭产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运用先进适用的信息技术,推进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深度融合,加快煤矿规模化、机械化、信息化、自动化“四化”建设,既是实现矿山安全生产、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也是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要求,推动曲靖煤炭产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广大煤炭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坚决贯彻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作为预防治本的重要举措,按照“整体规划、统一标准、分级建设、分步实施、政府引导、企业配合、先行试点、有序推进”的原则,在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煤矿及各级煤管部门现有设施设备的基础上,选用科学合理、技术成熟、响应快捷、方便使用的煤矿安全信息化管理技术,建设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的市、县、乡、矿四级煤矿安全生产信息网络,为促进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提供信息化支撑。

二、建设目标及内容

(一)总体目标。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发展战略,围绕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总体目标,以推进信息化与煤矿安全生产深度融合为核心,依托“互联网+”先进技术,建设基于大数据、云服务、互联网和移动终端资源共享的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网络,强化市、县煤炭安全监管部门与煤矿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基础信息规范完整、动态信息随时调取、应急处置快捷联动、事故规律科学可循,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监管效能。

(二)建设内容

1.“一张网”:依托“专网、公网、移动互联网”,构建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信息交互高速通道,并与省、市有关部门互通。

2.“一个库”:建立基于全市煤矿端的安全生产信息采集、存储、加工、分析、共享、运用的数据库。

3.“三级平台”:建设市级和富源、宣威、麒麟、师宗、罗平5个重点产煤县煤矿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乡镇煤管部门按授权使用县级平台),建立各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平台。整合、完善、优化现有煤矿瓦斯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视频监控、煤矿出入井管理、煤矿应急预案管理等系统,拓展功能,建设集煤矿安全生产信息收集、传输、显示、分析、决策、指挥、处理于一体,高速信息传输,数据、视频、语音三合一的煤矿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

4.八类业务系统(17个子系统):

(1)煤矿企业基础信息系统。包括煤矿企业(矿井)基本信息、证照信息、特种作业人员及职工信息、技术改造、标准化、安全培训、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等有关信息,并具备录入、修改、审核、统计、提醒功能。

(2)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包括:①瓦斯监测监控子系统;②井下人员定位管理子系统(含煤矿出入井管理、矿领导带班管理功能);③“一张图”协同管理子系统; ④重要地点视频监控子系统;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子系统;⑥安全动态诊断及预警分析子系统;⑦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管理子系统;⑧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⑨井下调度通讯子系统;⑩三维可视化综合管理子系统。

(3)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系统。具备各级煤矿监管部门日常办公、安全基础管理、煤矿安全准入、安全监管执法、统计分析、预警决策、行业管理、科技装备等功能,为安全监管执法提供信息化支撑。

(4)煤矿产量销量统计系统。依托称重传感器、过磅计量系统联网监测及统计报表,实现对煤炭产量、销量、库存量及价格的动态监测。

(5)应急救援管理系统。提供煤矿应急预案、应急资源、应急演练、预警信息、救援方案等有关信息,实现监测预警、事故快速上报、快速应急响应、监控视频接入、事故救援远程会商、综合研判、辅助决策和总结评估等功能。

(6)视频会议系统。在煤矿企业及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布置视频会议室,配备高清显示设备、扩声设备等音视频设备,接入视频会议系统,并通过第三方互联网直播系统接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视频会议图像。

(7)煤矿安全生产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基于互联网建设安全生产公共服务信息系统,为社会公众提供安全生产综合信息查询,政策法规、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预警发布、警示教育、安全咨询、科技推广、教育培训、举报投诉等服务功能。

(8)综合管理移动终端(手机APP)子系统。利用移动终端,为煤矿安全监管人员提供授权范围内的煤矿安全生产业务信息查询、调度管理服务,为公众提供便捷有效的举报、投诉、登记管理等服务。

三、工作原则及要求

(一)整体规划、统一标准。全市统一制定煤矿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进行总体初步设计,统一委托软件开发。

(二)分级负责,分级建设。市煤炭工业局负责市级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抓好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工程建设;在全市总体设计的基础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级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组织区域内煤炭企业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并确保与省、市平台联网。

(三)先行试点,分步实施。2016年3月31日前,市煤炭工业局要做好项目调研、方案编制、可行性研究、立项审批工作,并委托开展初步设计;麒麟区复产煤矿必须启动项目试点工作,其他县(市、区)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宣传发动工作;5月31日前,完成麒麟区复产煤矿试点工作。各县(市、区)依据市总体设计方案,编制、细化建设方案,完成项目招投标等工作;6月份在复产煤矿全面推行改造升级工作;12月31日前,富源、宣威、麒麟、师宗、罗平5个重点产煤县(市、区)完成信息平台建设和各矿端平台建设,全市所有复产矿井完成信息系统改造升级和联网任务;2017年6月30日前,全市转型升级所有保留矿井完成系统改造升级和联网任务。

(四)政府引导、企业配合。突出各级政府及煤炭管理部门在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中的引领作用,组织、引导煤矿企业积极进行系统改造升级。认真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所有复产矿井年内必须完成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改造升级任务,到期完不成任务的不得生产。

(五)因地制宜,搞好衔接。充分利用煤矿及各级煤矿管理部门现有设施设备,按统一技术标准进行系统升级改造,优化系统,拓展功能,避免重复投资,降低建设成本。对各煤矿企业原已建设的煤矿安全信息系统要进行全面检查,按照新系统建设要求,能够使用的尽量使用,不能满足要求的坚决更换。在煤矿信息系统改造升级期间,要加强业务衔接,强化安全监管,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煤炭安全生产信息化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煤炭工业局,负责组织和推进各项工作。各产煤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加强对本区域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领导,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要按照“工作目标化、目标责任化、责任制度化”的要求,统筹安排好人、财、物力,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二)加强协调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煤炭工业局、市安全监管局、曲靖煤监分局、各通信运营企业要加强联系,密切协作,共同抓好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及联网运行工作。各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抓紧安排部署,明确工作时限和责任人,倒排工期,高标准、严要加快启动工程建设。

(三)加大资金投入。煤矿端信息系统及平台建设所需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县级信息平台建设所需费用由各县(市、区)财政承担,市级平台建设及软件开发所需费用由市财政承担。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多种投资建设模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

(四)加强督促检查。按照“狠抓落实年”工作要求,将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纳入2016年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纳入市人民政府对各产煤县(市、区)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实行跟踪问效。市政府督查室、市煤炭工业局要适时对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情况。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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