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市本级“助保贷”征集入池小微企业 开展“助保贷”业务
曲靖市市本级“助保贷”征集入池小微企业
开展“助保贷”业务
根据《曲靖市市本级“助保贷”银政合作业务小微企业助保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曲靖市市本级“助保贷”银政合作业务风险补偿暂行办法》的要求,为开展市本级“助保贷”银政合作业务的需要,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政府金融办公室、建行曲靖市分行联合发文,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入池小微企业。
一、申请市本级“助保贷”支持的小微企业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涉及支
柱与基础产业、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及新兴产业等四种属性
产业的企业,包括工业、农业、批发零售业、农林牧渔业、
交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领域的优质小微企业。
(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健全。
(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记录良好。
(四)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
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违法企业名单。
(五)满足建设银行“助保贷”业务办理条件。
二、市“助保贷”银政合作业务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推荐拟入池企业: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推荐拟入池工业企业。
市农业局:负责推荐拟入池农业企业。
市商务局:负责推荐拟入池商贸流通企业。
市科技局:负责推荐拟入池科技企业。
市金融办:负责推荐拟入池其他企业。
各部门按要求于6月15日前统一报送。
信用担保科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