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改委关于取消、暂停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麒麟分局、经开区分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发改委通知,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1月1日起,国土资源部门取消、暂停和免征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是:取消征地管理费;暂停征收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费,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采矿登记费;免征小微企业土地登记费。
二、请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按规定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变更手续。
曲靖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月9日